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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常受文集:1963:第四册:主日在洛杉矶释放的信息

主日在洛杉矶释放的信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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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段信息系李常受弟兄于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及十二月十五日,讲于美国加州洛杉矶。

第一章 受生命之律规律并变化

读经: 耶利米书三十一章三十三至三十四节,希伯来书八章十至十一节,十章十六节。

内里的律与内里的认识

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至三十四节,是论到神与祂子民的关系极重要的圣经节。在这两节经文里,耶利米预言神要与以色列人立新约:“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,写在他们心上;我要作他们的神,他们要作我的子民。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,说,你该认识耶和华;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,都必认识我,因为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,不再记念他们的罪。”三十三节说到内里的律,三十四节说到内里的认识。内里的律是生命之律,内里的认识是生命的认识。这内里的认识乃是我们里面对神的认识(约十七3)。

保罗在希伯来八章十至十一节写到与新约信徒有关的新约,引用耶利米三十一章兰十三至三十四节,说,“我要将我的律法赐在他们心思里,并且将这些律法写在他们心上;我要作他们的神,他们要作我的子民。他们各人绝不用教导自己同国之民,各人也绝不用教导自己的弟兄,说,你该认识主;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,都必认识我。”我们比较耶利米的预言和保罗在希伯来书的话,就会看见耶利米说到神的律法,在原文是用单数;但保罗说到神的律法是用复数。不仅如此,耶利米说神要将祂的律法放在我们里面,而保罗说神将祂的律法赐在我们心思里。在希伯来八章十一节,“认识”这辞出现两次。在原文里,第一个“认识”是ginosk:基诺司寇,表明外面客观的知识;第二个“认识”是oida,欧依达,指里面主观知觉的认识。这第二种认识乃是神圣生命里内里的认识,使我们能认识主(约十七3)。

神与祂子民的关系基于祂的律

按照圣经,神子民与神的关系是基于对神律法的认识。比如,以色列人与神的关系完全基于摩西的律法。十诫对神的子民是重要的,因为他们与神的关系是基于对那些诫命的认识。然而,我们这些从神生的人,与旧律法毫不相干,旧律法是字句的律法,是刻在外面石版上的律法(加二19)。今天我们基督徒有另一种律法,就是生命的律(罗八2),写在我们里面的心上。这律是在我们那与圣灵调和的灵里(16,林前六17)。这新律在性质和功用上与旧律法完全不同。

我们要明白生命之律,就需要考量耶利米的预言和保罗的著作之间几个不同的字眼。本章前面提过,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说到“我的律法”,原文是单数的;而希伯来八章十节和十章十六节,引用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说到“我的律法”,却是复数的。这不是保罗引用耶利米书时所犯的错误。圣灵绝不会弄错。在本章我们要来看,这些经节之间不同之处背后的用意。

这几处经节之间第二个不同之处,关系到经文里所提我们这人的各部分。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说,主要将祂的律法放在我们里面(直译,内里的各部分)。在此我们读到的不是一部分,乃是内里的各部分。人内里的各部分乃是魂的各部分I心思、情感和意志。这由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的“内里的各部分”(直译),在希伯来八章十节里由“心思”取代所指明。心思是魂的主要部分。这证明主将祂的律法放在我们内里的各部分,乃是将祂的律法分赐在我们魂的各部分,包括我们魂的主要部分—心思。

第三处的不同,乃是希伯来书两处引用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节的话之间的不同。希伯来八章十节说,“我要将我的律法赐在他们心思里,并且将这些律法写在他们心上;”而十章十六节说,“我要将我的律法赐在他们心里,并且将这些律法写在他们心思里。”在八章,先提到心思,然后提到心,在十章,先提到心,然后提到心思。这三处有所不同,是有其理由和用意的。

生命之律

在新约时代,神赐给我们的律法乃是生命之律。每一种生命都有一种律。假定我们有一些不同的种子。虽然它们看起来一样,我们若将种子撒在土里,各个都要渐渐长大,结不同种类的果子。这是因为每种生命各有符合它的律◦借着比较鸡和鸭,我们也能看见这事。我们若将鸡和鸭带到水池边,鸭会跳进水里,鸡会避开。这是因为这两种不同的生命有两种不同的律。鸭的生命里有一种律,使它跳进水里;跳进水里是鸭生命里的律在运行。鸡怕水是鸡生命的功用,因为鸡生命的律避开水。我们这些在基督里的信徒,有神的生命。这神圣的生命,乃是最高的生命;这最高的生命有最高的律。

我们可以用以下的例子,证实我们有神圣生命的律。假定我是没有得救的人,我里面没有生命的律,因为我没有神的生命。当我自夸时,我觉得快乐。的确,我越夸耀,就越觉得快乐。然而,假定有一天我相信主,我得救了。现在我有神的生命,这生命有神圣的律。因着我有神的生命,我也有神圣生命的律。现在,当我想要自夸时,我失去快乐;并且我越夸耀,就越失去喜乐、平安和膏油涂抹。我们也可以用购物为例说明这事。我们得救以前,当我们到百货公司购物,我们想要什么就买什么。我们越买就越觉得快乐。然而,我们即已得救,里面有了神的生命,神圣生命的律就一直规律我们。我们每拿起百货公司里任何一样东西,都感到内里的规律,这规律甚至会搅扰我们。因此,我们的经历证实我们有内里神圣的律,一直规律我们。

生命之律的规律

这生命之律不为着引导,乃为着规律。作儿女的不需要祷告说,“主阿,求你给我清楚的引导,我是否该孝敬父母。”这是因为在旧约的律法和生命之律里,都有规律说,作儿女的,必须孝敬父母(出二十12,弗六2~3)。照样,当我们到一家百货公司,我们不需要寻求主的引导。我们不需要祷告说,“主阿,引导我,使我知道我该买这种样式或是那种样式的衣服。”我们若与主同行,里面就一直会有一种规律的元素。我们不需要寻求引导,因为我们里面有个东西会规律我们。这规律的元素就是神圣生命的律。

规律与变化

神给我们这规律的元素,乃是为着一个目的。神的律法就是神的见证(出十六34,三一3,三二15,四十20,诗十九7)。换句话说,神的律法见证神之所是,表明神是怎样的一位神。今天我们里面有神圣的律。这神圣的律不断的见证神的所是,目的是要规律我们,使我们能有主的样式。这规律元素的目的,乃是把我们变化成为基督的形像(林后三18),并且把我们模成基督的形像(罗八29)。生命之律越规律我们,我们就越变化并模成基督的形像。

我们能知道一个人在主里有多少,乃是基于他借着神圣之律规律的元素,被变化成为基督的形像有多少。今天我的负担是:许多基督徒有许多外面的知识,却很少有借着生命之律的规律而实际的认识基督。我们好像非常为着主,并与主同在,但我们也许不太属乎主。这原因也许是,自从我们得了重生直到此刻,我们受神圣生命之律的规律并不多。结果,我们很少有生命的改变。我们在思想、知识、领会、教训、和道理上也许改变不少,在生命上的改变却很少。因着我们几乎全神贯注于知识,就忽视内里规律的元素,因此欠缺对生命之律规律的经历。

神中心的思想和终极的心意,乃是要将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,好将我们变化成为祂的形像。祂作这事不是借着知识,乃是借着祂自己作生命。神圣生命里有神圣的律,不断的规律我们◦我们需要让这内里的律一直规律我们。今天我们无须守任何一种外面的律法,因我们有内里的律,就是神自己这神圣的生命。我们越受这内里之律的规律,就越被神以神自己所变化,成为神的形像。

我们借着接受里面生命之律的规律,而在变化成为神形像的过程中,这是非常细腻、细致、且柔和的运行。因着我们有神圣的生命,我们里面就有生命的律一直规律我们。因此,严格来说,我们基督徒无须顾到或注意这内里规律以外的任何事物。内里的规律是我们惟一需要注意的事。每当我们要买东西、说话或作事,就该随从内里的规律。我们若单单随从这内里的规律,就要天天被变化,我们的生命就会有改变。这改变不是我们知识的加增。我遇见过许多基督徒,得到两种不同的印象。我知道有些基督徒经过多年之后知识大增,还有些基督徒在生命和所是上有一些程度的改变。后者的改变,是因这些信徒实在注意内里生命的规律。

一个律法成了许多律法,并写在我们心上

耶利米书中的一个律法(单数),为什么在希伯来书成了许多律法(复数)?为什么律法先放在我们里面,然后写在我们心上?我们里面有一个律法是一回事,我们里面有许多律法是另一回事。有东西放在我们里面是一回事,有东西写在我们里面,甚至铭刻在我们里面,是相当不同的一回事。我们也许重生,并有神圣的生命同神圣的律,但这律也许在我们里面未得发展。我们若爱神,随从内住在我们里面的主,主就要发展我们里面的神圣之律,使这一个生命之律,变成许多律。许多律中的一个,也许在我们去百货公司购物时规律我们。另一个律也许禁止我们自夸。因此,一个生命之律发展成许多律,在一切事上规律我们。

当一个律变成许多律时,放在我们里面的律,也成了铭刻并书写在我们里面的律。虽然我们里面也许有神圣生命的律,这律却可能没有写在我们里面。直到我们有了受这神圣之律规律、控制、调整并管制的经历,许多律才写在我们的心上和内里的各部分。这样,我们内里的各部分就被更新,我们全人就被变化。这在我们生命上要产生极大的改变。

今天我们里面不仅有规律的元素,也有规律的大能。这元素越规律,就越加力。我们若受这律的规律,就要得着这律的加力。我们的难处是,我们总是顾到外面的规条和规则,却忽视了生命之律内里的规律。生命内里的规律一直在规律我们。我们若要成为正常的基督徒和神有能力的儿女,就需要领悟这秘诀—不断的受这内里之律安静的规律。我们无须作这或作那,我们只需要顾到一件事:一直随从内里的规律。无论我们看什么、作什么或去哪里,都需要顾到并全心注意这一直规律我们的生命之律。我们若让自己接受规律,就要在生命上变化并模成基督的形像。

第二章 人子、七个金灯台和七星

读经: 启示录一章十至二十节。

当主日在灵里

约翰在启示录一章十二至二十节所看见的异象,乃是当主日他在灵里(10)时临到他的。因着约翰在灵里,对约翰来说,那日就是“主的”日子。在那日,与约翰有关的一切事,都是出于主的,也都被主使用,借着约翰彰显祂自己。

人子

当那主日,使徒约翰看见主耶稣是人子的异象(2)。在那异象中,主耶稣向约翰显出来的样子,与祂在死与复活之前和之后向门徒们显出来的样子大不相同。关于主显出来之样子的种种细节,我盼望我们特别注意其中三点。首先,主显现为“眼目如同火焰”的一位(14)。这意思是说,祂的眼目不仅能看穿事物,也焚烧如同火焰。

主借焚烧来观看,借观看来焚烧。每当祂观看,祂就焚烧;每当祂焚烧,祂就观看。第一丁祂的“脚好像在炉中锻炼过明亮的铜”(15)。第三,祂的“面貌如同烈日中天发光”(16)。这是使徒约翰所见主耶稣显现的样子。

七个金灯台和七星

在这异象中,约翰不仅看见主耶稣,也看见众召会。众召会被比作灯台(11~12)。灯台是在黑暗里,特别是夜晚,用来托住灯,使光能照耀在黑暗里。若没有黑暗,就不需要灯光的照耀。按照十二节,约翰所看见的灯台是金的。灯台是金的,而不是石头或泥土作的,这相当有意义。约翰也看见主右手中握着的七星,这七星就是众召会的使者(20)。这里的使者是那些在众召会中负责并带领的人。星在黑夜中照耀。因此,一面,这异象给我们看见,主这人子面貌如同烈日在日间发光;另一面,这异象给我们看见,众召会被比作灯台,众召会的使者被比作星─二者都在夜间照耀。

这两点好像互相矛盾:我们是在日间,还是在夜间?按照约翰的异象,我们即有日头也有星,即在日间也在夜间。一面,召会存在于黑夜之中,因为这是黑暗的时代,夜晚的时代。整个世界及其中全部的人,都在黑夜之下'因此,召会存在于黑暗中,存在于那些在黑暗里的人当中。因着黑暗的光景,就需要召会作灯台,托住并照耀基督这光(约九5)。不仅如此,在此也需要使者,就是众召会中的负责弟兄,作为属天的星照耀,使黑暗中的人看见属天的光。

另一面,召会同基督自己乃是在日间。每当我们作为召会来在一起,该经历基督如同日头照在我们身上(玛四2),并感觉我们是在曰间。然而,每当我们离开召会的聚会,接触属世的人时,应当有感觉我们是进入黑夜。在这黑暗时代,我们是在天上照耀之属天的星,我们也是灯台,托住基督这光,照耀一切在黑暗中的人。

从这幅图画,我们现在应当领会,基督、众召会和使者是什么,他们在哪里,以及他们的功用是什么。基督是人子,如同日头照耀在召会中。众召会是托住基督这灯的灯台,其功用是将基督的光照耀到黑暗的世界里。我们也知道使者是属天的星,他们是不属这地的人,乃是属天而在黑夜里发光的人。

从泥土变化成为金

召会,众地方召会,是由人组成的;圣经告诉我们,人是用地上的尘土造的(创二7)。由人组成的召会,怎能成为圣经所描述金的东西呢?属土的人如何能构成金灯台?因着我们是泥土造的,似乎我们该是泥灯台,而不是金灯台。一班泥所造的人聚集在一起只是一团泥,这似乎是合逻辑的。然而按照圣经,由人所组成的众召会乃是金灯台。按照这启示,所有地方召会都是金的。

每一个地方召会是由许多人组成的,而这些人都是泥造的。然而,我们有信心说,众地方召会是金的。有些人也许说,今天众召会部分是泥,部分是金;我同意这说法。众召会似乎只有少量的金,却有太多的泥;但这只是暂时的。启示录一章是荣耀的。那里七个召会是七个金灯台,在黑暗里托住并照耀基督这光。然而,当我们往前读到启示录二、三章,就必须承认众召会不那么是金灯台,反而更是“泥”灯台。然而,主是从永远里看祂的召会。祂绝不对召会的光景失望。在祂眼中召会是荣耀的、金的(弗五27)。因此,我们应当受激励。我们不该太去看泥土。今天或明天,今世或来世,召会迟早要成为金的。启示录把这事说得很清楚。在一章我们看见金灯台。在第二、三章,光景变得令人失望。然而,我们若一直读到二十一章,就要说阿利路亚!因为那时金的东西产生了。整个新耶路撒冷乃是纯金的城(18)。因此,在启示录开头我们看见金灯台,在末了我们看见金城。在这两端中间的过程里,我们看见许多泥的事物,但我们不该因这些事失望。主会完成祂的心意。祂是阿拉法,也是俄梅嘎;祂是首先的,也是末后的;祂是初,也是终(二二13)。我们不会一直是泥的众召会,我们一直在往前长进成为金的。我能用我的经历印证这事。最近,我参加一个大约半年前曾访问过的召会的聚会,这次我感觉有更多的金在那里。我们都在从泥土变化成为金的过程中。

得着变化的路

我们要得着变化,就需要把我们那属土、像泥泞的肉体钉在十字架上。不仅我们的骄傲是泥,甚至我们的谦卑也是泥。不仅我们邪恶的特性是泥,甚至我们善良的特性,只要是天然的,也是泥。一切属肉体的事物都是泥。因此,我们必须弃绝、拒绝、并否认这一切。我们必须借着将十字架应用在肉体上,而恨恶、弃绝、并除去肉体。当我们行事骄傲,我们无疑的会知罪自责◦然而我们必须承认,许多时候我们对自己天然的谦卑,并不知罪自责。对神来说,我们天然的谦卑是丑陋的,必须定罪、弃绝并拒绝。我们需要将十字架应用在我们属肉体的良善上。今天我们在肉体之外,有另一个源头和元素;我们有主自己作为那灵住在我们里面(提后四22,林后三17)。这源头和元素是金;金预表神圣的性情,并且一点不差就是三一神自己。我们里面有三一神和神圣的性情(弗四6,罗八9~11,彼后一4)。每一天我们都需要操练拒绝、弃绝、并否认天然的人、己和旧人,使我们凭另一个元素和源头,就是凭作为金的三一神自己而活。我们越凭神、凭基督、并凭我们灵里的圣灵而活,就越从泥变化成为金。

我们不需要任何一种的教训来改正或改良我们。我们只需要受教导,看见我们不过是泥土,我们必须将基督的十字架应用在我们天然的生命上,并免我们必须学习如何凭里面的人而活,这里面的人乃是神在基督里作为那灵,也就是整个作为金的三一神。我们若这样生活I借着弃绝己而接受基督作生命,借着否认己而凭调和的灵行事为人I我们就要天天从泥变化成为金。我最近访问西海岸几处召会时,我很喜乐。当我与那里众召会的弟兄姊妹在一起时,我得着这样的印象:他们不是仅仅经历行为和举止的改变,乃是在生命和性情上经历某种程度的变化。

在召会里乃是白天;在此基督照耀如同公义的日头。在召会之外,黑暗得势,笼罩全地。我们需要天天从泥变化成为金,使我们将基督这光表明出来,并照耀在这世界的黑暗里。此外,领头和负责的人需要领悟他们不是属地的人,乃是属天的人;因此他们需要在诸天界里照耀。只有当领头的人率先如此,全召会才会跟随他们,在光中往前,并照耀那些在黑暗里的人。

第三章 关于在共济会会堂聚会的交通

我要说一些话,是关乎在共济会会堂(oddfellows Temple)这里进行的聚会;因为负责弟兄们告诉我,有些弟兄姊妹不太清楚这些聚会的性质和目的。今年初有几班圣徒得着主的帮助,实际的认识召会。结果,所有这些寻求者和领头人有心来在一起,实行召会生活。因着我们过去没有太多实行召会生活的经历,我们觉得该来在一起作为在洛杉矶的召会,好学习如何实行召会生活(那时我们对于洛杉矶的法令和城市的界线不甚了解)。我们于一九六三年三月三日开始这样聚会。那时我们众人都觉得,我们最好是按照林前十四章二十六节实行召会生活;那一节圣经说,“弟兄们,这却怎么样?每逢你们聚在一起的时候,各人或有诗歌,或有教训,或有启示,或有方言,或有翻出来的话,凡事都当为建造。”我们是带着这种感觉开始聚会的。然而,一段时间之后,我们领悟,我们要照林前十四章实行召会生活还太早。按照我们的经历,似乎我们还不够成熟,不足以用那种方式实行召会生活。因这缘故,领头的人就决定要在共济会会堂这里有个聚会,以陈明一些扎实的教训和信息,好帮助洛杉矶的全体圣徒。因此,这聚会由按照林前十四章的聚会改为信息的聚会。

我们转到这方向之后,也清楚了洛杉矶的法令和城市的界线。我们知道在洛杉矶地区不仅有洛杉矶市,也有一些其他分开、独立的城市,就如惠提尔(Whittier)和阿特迪那(Altadena)。我们都觉得,我们要洛杉矶地区的众圣徒都次在一起作为一个地方召会,是不合式,也是不方便的。因此我们决定,在惠提尔、i特迪那、以及其他城市的圣徒,最好分为不同的地方召会而聚集。我们在几个月前才清楚这事。

领头人经过一些交通和讨论之后,大家都同意,所有这些地方召会每周一次在主日都来在一起,接受一些丰富、刚强的话语供应,原是好的。我们觉得要这样作,因为我们都领悟,我们有这么多小召会,要维持丰富而刚强的话语职事,以帮助圣徒长大,是相当困难的。因这缘故,所有领头的人同意每主日早上,所有大洛杉矶地区的众召会,都来到共济会会堂相聚,接受一些刚强、丰富的话语供应,使众圣徒得着帮助,众地方召会得着造就。

我们需要清楚这些聚会不是任何地方召会的聚会,乃是洛杉矶地区许多地方召会的集中聚会。我想这一点话会帮助我们,清楚这些聚会的性质和目的。

李常受文集/1963/第四册/主日在洛杉矶释放的信息.txt · Last modified: 2016/08/11 00:42 by 127.0.0.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