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 我们若要作得胜者,就需要在作我们美地的基督身上经营,好赢得基督作我们的享受:
腓三13~14 弟兄们,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取得了,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记背后,努力面前的,向着标竿竭力追求,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,召我向上去得的奖赏。
林后二10 ……我若曾有所饶恕,我所已经饶恕的,是在基督的面前,为你们饶恕的。
我们该作什么,才是天天在基督身上作工呢?……你必须把自己真诚地奉献给主,只为着一个简单的目的,就是享受并经历祂,此外再无别的目的。从你早晨醒过来的那一刻,你就必须说,“主啊,我在这里。我把自己献上来享受你。求你使我从这时候开始,在这一整天之中,在每一处境中,经历并应用你。我不是为明天求什么,我乃是向你求恩典,使我今天能享受你。求你指示我,使我看见该如何耕地、撒种并浇灌主的植物。”在这一整天中的每一时刻,你要维持你与主的交通。你要实际地活在主里面,在祂身上经营,应用祂,享受祂。你若如此行,试想你的“田地”将如何丰收,如何美丽。在你的日常生活中,基督的田地要满了出产。当主日来到,你和所有的圣徒一同去敬拜神的时候,你就能说,“我现在去朝见我的神;我要去敬拜我的主。我并不是空手而去,乃是双手满了基督。我有富余,而且我的右手中有为我亲爱的主所保留最好的一分。”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一至一九六二年第四册,四六五至四六六页)
林后二章十节提到“在基督的面前”。保罗说,“你们饶恕谁什么,我也饶恕;我若曾有所饶恕,我所已经饶恕的,是在基督的面前,为你们饶恕的。”保罗在基督的面前饶恕一个弟兄。“面”在原文指眼睛周围的部分,其神色乃是内在思想和感觉的标示,将全人表明并陈明出来。眼睛周围的部分乃是一切内在思想和感觉的标示,表明一个人所想的是什么,里面的感觉如何。保罗在基督的面前,照着祂眼睛所表露祂全人的标示,饶恕那位弟兄。保罗不仅在主面前,也在基督内在感觉和思想的标示下生活。这是如此的深,如此的柔和,如此的细致。
我无法充分表达当我发现“面”这字的意义时,我里面的感觉。我在主面前屈膝说,“主啊,这么多年来,我从来不知道,我不仅必须活在你的同在里,还必须这样柔细地活在你面前。”我们不仅是活在祂的同在里,更是活在祂面前。……保罗就是这样的人,他一直在主眼睛的标示下,就是在主内在感觉和思想的标示下,在祂面前生活行动。
保罗注视主眼睛的标示,他知道他必须饶恕那位弟兄。他饶恕弟兄,不是照着自己的感觉,不是照着自己的思想,乃是照着那位内住在他里面者的感觉和思想。他在基督的面前行事为人。当他饶恕人时,他乃是在基督的面前饶恕人。他要让哥林多人晓得,他的饶恕,不是照着他自己,或照着他的肉体,乃是在基督的面前。这就是凭基督而活的意思。使徒保罗被消减到这样的地步,他绝不在自己面前行事为人;他乃是在基督面前,在基督的面光、思想中,在基督感觉和思想的表达下行事为人。活在基督的面前,是如此的柔细,如此的深。保罗是一个被消减到无有,只接受基督作他人位的人。他是在基督的面前行事为人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二册,一九六至一九七页)。
参读:一个在灵里之人的自传,第四章。